2019年5月9日,广州市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构建以广州为枢纽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内地、港澳居民均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品牌专档选购到符合供港澳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以“一个标准供市场、一个平台流通、一个体系监管质量安全”的运行模式建设。进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的产品,均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要求和符合供港澳质量安全标准的质量水平全面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乃至全国市场。产品均由同一个信息化产品流通平台综合管理,实行线上线下“一品一码”管理,生产、流通过程全程智能监控,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产销信息可查询、供求无缝对接。参与共建的各地农业和海关部门、港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合作机制,编织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实现产品在产地“逢出必检”,进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的产品“逢进必检”,检验全覆盖,质量安全“零容忍”。
《实施方案》以立足广州、服务湾区、联结泛珠、辐射内地为定位,以“一个标准供湾区”为原则,构建以广州为枢纽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平合,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提供更多更优的食用农产品,增强居民获得感。
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发挥树标杆、建平台、出政策、强监管的职能,如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有关供港澳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香港实施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等规章和标准,确立统一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同时,由企业主导生产基地建设、生产经营及产品流通。此外,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正当竞争,由市场优胜劣汰。
《实施方案》也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的时间表。2019年6月前,广州将建立穗港、穗澳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城际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备案和注册企业协会,建设经营体系。
2020年7月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将稳健有序全面运营。
作为配套,将对在广州市辖区内注册的从事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等经营业务,并获得中国海关供港澳备案(或注册登记)证书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简称“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内容包括培育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奖励生产基地落户,鼓励商品有机肥使用,奖励“绿色食品”认证,支持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工与信息化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此外,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制定特殊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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